同和镇北街、平塘村有房屋、门面公开招租,
根据《广西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有部分房屋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咨询,并参与公开竞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租房屋、门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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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位置:同和镇北街
标的物面积:建筑面积384.19㎡(其中一层建筑面积100㎡,二、三层建筑面积284.19㎡)
标的物公开招租底价:1200元/月(整幢)
租期三年,月租金不变,租金收取方式为每季度一期支付,一次性收取,相关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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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位置:同和镇平塘村
标的物面积:建筑面积456.51㎡(其中一层建筑面积141.40㎡,二、三层建筑面积315.11㎡)
标的物公开招租底价:500元/月(整幢)
租期三年,年租金不变,租金收取方式为每季度一期支付,一次性收取,相关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参与竞租的条件
竞租人主体资格: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参与竞租者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准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背的行业,不准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三、参与竞租者须知
(一)出租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竞租的方式:本次招租方式为公开招租,以出价最高者竞得房屋租用权。同等条件下,原租户可按优先原则竞得。
(三)竞租人报名时应向招租单位提交:法人竞租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竟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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